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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蒸汽流量计计量蒸汽供热价格

时间:2014-04-21 23:17来源:未知 作者:流量计 点击:
各地蒸汽供热价格 济南: 居民蒸汽用户, 174.5 元 / 吨 非居民用蒸汽用户 252 元 / 吨 . 文件没有按吉焦计算。 青岛: 居 民蒸汽用户, 36.25 元 / 吉焦 非居民用蒸汽用户 69.72 元 / 吉焦 烟台: 1 、 蒸汽到户价格,由 174.50 元 / 吨调整为 201.50 元 /

济南:居民蒸汽用户,174.5/

     非居民用蒸汽用户252/.文件没有按吉焦计算。

 

青岛:民蒸汽用户,36.25/吉焦

     非居民用蒸汽用户69.72/吉焦

 

烟台:1、 蒸汽到户价格,由174.50/吨调整为201.50/吨。2、蒸汽出厂价格,供热用蒸汽价格由41.43/GJ调整为52/GJ;其他蒸汽价格由139.5/吨调整为166.50/吨。

 

潍坊:1、居民采暖用热(蒸汽)继续实行政府定价。价格标准为:
  居民生活采暖用蒸汽出厂价格(含税)由95/吨调整为131/吨; 2、非居民用热(蒸汽)实行政府指导价。中准价格标准为:
 非居民用蒸汽中准出厂价格(含税)为168/吨; 非居民用蒸汽终端中准销售价格(含税)为210/吨。
 
日照:(没有最新,日照政府对华能电厂的价格较低)

     调整后,日照居民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19.5元调整为24元,每平方米上调4.5元,蒸汽价格由111/吨调整为150/吨, 

 

  临沂:

适当提高非居民供热价格。将非居民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8元调整为36元(按建筑面积计价);将非居民用蒸汽价格由每吨120元调整为198元。对工业用蒸汽价格,允许供热企业在20%的幅度内上下浮动。

 

枣庄:

枣价格发[2010]162号关于调整工业生产用热价格的通知市驻地各供热企业:依据市场煤炭价格走势和成本监审结果,工业生产和夏季制冷用热各类最高限价在枣价格发[2009]8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上浮10%。即: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、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、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工业生产用热出厂最高限价为57.10/吉焦,供行政事业单位夏季制冷用热出厂最高限价为63.80/吉焦;供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用热销售最高限价为67.30/吉焦,供夏季制冷用热销售最高限价为69.30/吉焦。

海阳不同用量价格不同,200-280/吨。

目前常规的蒸汽流量计还不具备用热量单位计算,通常为质量单位,如需计量热量单位,可以选择热量计算机。      

 

(流量计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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